一、受理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通知》(粤府函〔2013〕35号)
2、《广东省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转移工作指引》
3、广东省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转移工作协议书
二、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二)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三)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四)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考核项目和考核科目
??? 申请人可登录广东计量协会网站(www.gdjl.org)资料下载栏目,从《广东计量协会承担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项目》中选择报考项目。
根据《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123号公告),申请人每次最多可以申请三个新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
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分为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到期复查三种。
计量检定员考核分为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三个科目。
?? ?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考核的人员,应当参加计量基础知识、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知识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三个科目的考试。
已经取得《计量检定员证》,需要增加计量专业项目的人员,应当参加相应计量专业项目理论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承接单位申请复查考试。
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科目的考试分别按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计量检定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按百分制评分,70分为及格。
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的考试为闭卷笔试,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一)首次申请
1、《计量检定员申请表》一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小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免冠相片两张;
3、身份证、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
(二)增项申请
1、《计量检定员申请表》一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2、小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免冠相片<